关于《第一批风景园林行业专家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各市(含辛集市、定州市、华北油田)风景园林协(学)会、雄安新区风景园林协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要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战略目标,广聚风景园林领域专业人才,实施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专家管理办法》,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第一批风景园林行业专家的申报,建立专业齐全的风景园林行业人才库,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工程咨询、工程评价、科技评奖、标准制定及各类技能竞赛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风景园林专家分为首席专家和普通专家

(一)申报首席专家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

2、具有正高级或同级别技术职称在我省风景园林行业有一定建树和影响力。

3、熟悉有关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高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普通专家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

2、具有高级或同级别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相应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3、熟悉有关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申报程序

1、风景园林行业专家申报,由本人自愿、企业(单位)同意,由各市风景园林行业协(学)会统一组织审核、推荐

2未设协(学)会地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高等院校专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可直接向协会提交申报材料。

3、外省企业在冀注册的分公司可参与申报工作,在冀不同地市注册多个分公司的由上一级公司统一组织推荐;

4审定认可的专家统一的纳入风景园林专家库,并在我会网站上公布,统一颁发证书;
5、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两种,纸质版材料由各市风景园林协会审核审核后,由各市风景园林协(学)会将推荐函、申报材料于430前邮寄至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可编辑excel格式推荐专家汇总表、申报表、证明材料等)上传至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邮箱。

、提供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任职文件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3、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多人参加完成的获奖项目,共同完成人签字意见;

7、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立孔

话: 0311-86897678   0311-86896678

箱: 1058136430@qq.com

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435-1号



附件1:关于《第一批风景园林行业专家申报》的通知

附件2:关于发布《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风景园林行业专家申报表

附件4:推荐风景园林行业专家汇总表


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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