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辛集市、定州市、华北油田)风景园林协(学)会、雄安新区风景园林协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要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战略目标,广聚风景园林领域专业人才,实施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专家管理办法》,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第一批风景园林行业专家的申报,建立专业齐全的风景园林行业人才库,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工程咨询、工程评价、科技评奖、标准制定及各类技能竞赛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风景园林专家分为首席专家和普通专家。
(一)申报首席专家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
2、具有正高级或同级别技术职称,在我省风景园林行业有一定建树和影响力。
3、熟悉有关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高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普通专家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
2、具有副高级或同级别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相应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3、熟悉有关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申报程序
1、风景园林行业专家申报,由本人自愿、企业(单位)同意,由各市风景园林行业协(学)会统一组织审核、推荐;
2、未设协(学)会地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高等院校等专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可直接向本协会提交申报材料。
3、外省企业在冀注册的分公司可参与申报工作,在冀不同地市注册多个分公司的由上一级公司统一组织推荐;
4、审定认可的专家统一的纳入风景园林专家库,并在我会网站上公布,统一颁发证书;
5、申报材料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纸质版材料由各市风景园林协(学)会审核。审核后,由各市风景园林协(学)会将推荐函、申报材料于4月30前邮寄至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可编辑excel格式推荐专家汇总表、申报表、证明材料等)上传至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邮箱。
三、提供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任职文件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3、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多人参加完成的获奖项目,共同完成人签字意见;
7、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立孔
电 话: 0311-86897678 0311-86896678
邮 箱: 1058136430@qq.com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435-1号
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2023年4月03日